問題詳情:
(2020·山東省濰坊一中高三一模)羅馬法規定:如果當事人“商定的價格尚不足訂約時被出售物品實際價值的一半,而買方又不願支付差價,賣主可以蒙受‘非常損失’為由而解除契約”。這説明羅馬法
A.防範了欺詐*契約的簽訂 B.具有完備的契約自由精神
C.旨在調和經濟契約的矛盾 D.注重維護契約的公平原則
【回答】
D
【解析】根據材料信息可知,羅馬法規定在簽訂契約時必須保障買賣雙方的合理利益要求,注重了契約的公平*,故D項正確。材料強調羅馬法注重維護契約的公平原則,沒有涉及防範了欺詐*契約的簽訂,A項錯誤。僅一條羅馬法條文不能説明羅馬法具有完備的契約自由精神,B項錯誤。羅馬法包含了很多內容,並不僅僅侷限於經濟契約的矛盾,C項錯誤。
知識點:古代希臘 羅馬的*制度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