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事責任能力是一個刑法意義上的概念,是法律擬製的抽象類型。
1、從歷史上看,習慣是法律最早的創造者,而習慣又通過法律擬製、衡平法以及最後由立法加以改變。
3、法定貨*財產沒有現實的財產客體,是法律擬製的主觀權利。
5、法律擬製和注意規定在適用條件、定結論和法條解釋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區別,所以,我們必須正確確認民法中的一些特別規定的*質,尤其對於若干很容易引起爭議的特別法條,在認定其究竟屬於法律擬製還是注意規定時更需小心地求*和謹慎地判定。
4、民法也是一般規定與特別規定的統一體,其中的特別規定就包括法律擬製和注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