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期,我還寫了一些引用頻率很高的文章,有關時間分配,犯罪與懲罰,以及非理*行為。
當貨*的形態從物物交換、黃金一直演進到符號貨*後,經濟主體的理*行為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這就是個人理*行為,儘管不利於經濟發展。
農產品供銷鏈的非合作博弈狀態造成內部參與者的系統非理*行為和對反饋信息的錯誤理解。
理*行為雖然緊緊是理想狀況,意料之外的結果隨時出現,無法有完美的認識,但是追求知識越完美不僅對結果有益,也符合人的求知慾望。
這已經對理*行為假設和有效市場假説形成了挑戰。
馬克、韋伯提出這個問題:假如我們想要理*行為,依照真實原則規範自己的行為,我們應該摒棄哪一部份的自我?
言談也是人類理*行為的一種徵象,人卻可以以言談來冒瀆神靈。
你描述的那種行為是自私行為,但不是非理*行為。
他們現在的理論已站不住腳,但卻依舊倔強地吵着維護,用自身來*這些理*行為者模式的缺陷在哪裏。
我的《誰賺走了你的薪水》滿是理*行為的案例。
我們必須承認,內在價值是一個難以把握的概念。因為在*券分析過程中有3個主要障礙:1)數據不足或不準確;2)未來的不確定*;3)市場的非理*行為。
如果孩子是被一種單純的理*行為帶到世界上來的,人類還會繼續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