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能夠通過言語行為理論所具有的解釋力解釋的。
因此,教師應當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指導,使用更加準確、精練、合適的語言進行授課,從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根據言語行為理論,説話者説話時可能同時實施三種行為:言內行為,言外行為和言後行為。
言語行為理論始創者奧斯汀提出語言不僅僅具有指稱作用,同樣具有施為作用.
意向*的概念雖並非言語行為理論家之首創,卻由他們賦予了新的內涵。
本文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指導,全面、系統地討論了指令行為及漢語祈使句的特徵。
言語行為理論突破結構語言學的侷限,把人的交際意圖和言外行為作為研究的中心,是文學作品研究縱深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
塞爾的間接言語行為理論從使用和交際的角度研究語言的意義,有助於認識言外之力的本質。
英國哲學家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首次將言語行為分為言內行為、言外行為和言後行為。
論述了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並在參考其言語行為分類的基礎上,對照《梁山伯與祝英台》劇本中的“*相送”,對梁山伯與祝英台二人的對話進行了分析解釋。
其中,言外行為體現了語言使用者的意圖,是言語行為理論和語用學研究的重點。
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格賴斯的合作原則及霍夫蘭等人的勸服*研究,是本文的三個理論基礎。
傳統言語行為理論認為,以言行事這一行為受條件規則的制約,並總結出一套言語行為的構成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