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加拿大的印第安法案,*要頒給保留地原住民所在房屋的土地所有權狀,他們可以出租,卻並不擁有其產權。
有一天,金阿五在查看所有權狀時無意發現,在清代的房契上,現在張家用的那個排水小天井,是在他家的地盤上。
清朝同治三年,我老姥爺獲得了清*頒發的地契,1936年國民*又給我老姥爺頒發了房屋所有權狀;城裏有錢莊、商號,在鄉村南道有大片的土地出租。
稽查人員與蘆洲*方埋伏,訪談周邊鄰居,並調出房屋所有權狀後,確認屋主陳武雄開設非法寵物店,並在頂樓鐵皮加蓋處,設置非法繁殖場。
他也提出地價税、房屋税繳納收據、房屋所有權狀正本等文件,*房屋一直都是他在管理。
這不是簡單的一份*土地所有權狀,而是一個老人對過去家園的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