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依法享有不納身丁税、不服差役、犯罪時可得到減免和享受一定的社會救濟等特權。
和尚道士吃十方,寺院有田產,當了和尚、道士就不必服兵役、勞役,不出身丁錢米和其他苛捐雜税,逃避了賦税,吃一碗現成飯,成為不勞而食的合法的遊民。
法老處於社會的最上層,具有神聖的地位,他死後會躋身丁庇佑埃及的眾神之殿。
免丁錢是一種創行於南宋紹興中期的身丁税,課徵對象為寺觀僧道,僅盛行於南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