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政策評估對象為依據,可以將一級指標分為教育政策主體、教育政策客體、教育政策環境三個指標。
接着採用了兩種政策評估指標體系,即事實標準指標和價值標準指標,用這兩種標準對政策進行全程分析,指出實際實施效果以及侷限*。
從完善農業政策技術出發,本文就建立國家年度農業法案審定製度和農業政策評估制度做了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