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4月13日下午4時,鄺惠安、趙軒、孟華亭等人於南京*憲兵司令部*法處的刑場上,被“套以麻繩”,“絞決木椿”,慷慨就義。
如果用借債**妾子女抵折債務,打100大板;強奪借債**妾子女,則罪加二等;奸佔借債**妾子女,絞決處死,債務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