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不至於如此,如果真有誰看了這廣告就去胡作非為,那也只能説明他是個昏蛋,而不能説“我是受了那個小孩子的教唆”。
庸才害人呀,可恨的昏蛋律師,你不懂法律不懂公司條款,豬鼻子*大葱,裝什麼象呀。
但是,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怕給他的東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進門,是孱頭;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則是昏蛋。
魯迅説,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是昏蛋。
魯迅説,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是昏蛋。
我們不做魯迅所嘲笑的“孱頭”和“昏蛋”,亦不做他抨擊的那種“廢物”:在美麗櫻花中,忘掉歷史記憶,忘記曾經的恥辱。
昏昏於內,變成一個個提線木偶模樣的東西,有頭有臉有身子,卻被劉湧牽着走,就連我們國度的小孩子都稱你“老昏蛋”,那可真是人治司法的最大悲哀。
樓主如果不是別有用心就是古代那位罵饑民“何不吃肉糜”昏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