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能如此,則苟非別有用心之徒,未有不團結一致而納於統一國家之軌道者。
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蘇軾
不飲濁泉水,不息曲木*。所逢苟非人,糞土千萬金。白居易
兒蒙王深恩,位至將帥,苟非讒慝離間,曷欲舍父子之深恩,附仇讎之黨!兒雖褊狹設計,實存信構陷至此,若得生見王面,一言而死,誠所甘心。
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蘇軾
***還曾以“貪如火,不遏則自焚;欲如水,不遏則自溺”“堤潰蟻穴,氣泄鍼芒”“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等,提出過同樣峻切的*思。
是以八座比於文昌,二丞方於管轄,爰至曹郎,上應列宿,苟非稱職,竊位興譏。
足下任此,豈可不遠覽載籍廢興之由,榮辱之機,棄忘舊惡,寬和羣司,審量五材,為官擇人?苟得其人,雖讎必舉;苟非其人,雖親不授。
是以八座比於文昌,二丞方於管轄,爰至曹郎,上應列宿,苟非稱職,竊位興譏。
不飲濁泉水,不息曲木蔭。所逢苟非義,糞土千萬金。
所逢苟非義,糞土千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