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實踐中對無效保*合同的締約過失責任認識極不統一,有的甚至把它混同於有效的保*責任。
當事人沒有約定保*期間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一般保*的保*人可以行使催告權,連帶責任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人承擔保*責任。
連帶共同保*的保*人承擔保*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
保*期間構成保*人於保*期間屆滿即被免除保*責任的法律事實。
由於其本身在*作方式上的特殊*,以貸還貸中新貸主合同是否有效、以貸還貸新貸保*人是否承擔保*責任,向來是理論和實務中爭論的焦點問題。
*法院受理的因以貸還貸借款合同產生的糾紛也呈上升趨勢,並且常常涉及保*人保*責任的承擔。
保*人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間負連帶保*責任。
基於保*責任的補充*,一般保*人可享有催告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利用電子手段可以保*責任準備金精算的準確*、科學*、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