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範疇的基礎上,近代刑法學派的學者對刑事古典學派的刑法理論進行了強有力的批判。
古典學派認為,貨*經濟對實物經濟沒有任何影響,二分法總是成立的。
黑格爾作為刑事古典學派的代表人物,他的報應刑理論對後世的刑罰本質理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長期以來,刑事古典學派與刑事實*學派的觀點是根本對立的。
本文主要分析了李嘉圖學派、新古典學派、凱恩斯學派三大學派的公債理論觀點及其對我國現實的適用*及理論指導意義。
人道主義的發展為刑罰輕緩化創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圍。啟蒙思想家和刑事古典學派、刑事實*學派和新社會防衞論等的刑罰輕緩思想,使刑罰輕緩化具備了深厚的理論支持。
與此同時,它也反映了經濟學兩大流派,即凱恩斯學派和新古典學派之間的爭論。
在西方發展經濟學界,結構主義思路歷來被當做西方主流經濟學派——新古典學派的主要論敵來看待。
在刑罰論方面,早期古典學派有學者主張目的刑論,但大多數古典學派學者主張報應刑論。
新凱恩斯主義學派的重要理論特徵是,否認新古典學派的二分法,同時認為經濟有非瓦爾拉斯均衡特徵。
刑事古典學派內部存在着對死刑的兩種對立的觀點。
把西方財政學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即古典學派之前的財政學、古典學派的財政學和凱思斯主義及其後的各學派。
貝卡利亞是犯罪古典學派的代表人物,1764年《論犯罪與刑罰》是貝卡利亞犯罪學思想的集中體現。
針對市場競爭和壟斷,古典學派、新古典學派以及新制度學派等都曾有自己的解説。
大陸法系刑法理論主要分為古典學派(舊派)和近代學派(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