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撫綏藩服,其國內政事向令自理。
時,雖然*方面的記載仍以“撫綏外夷”行文,但條約文本中卻不得不承認*與外國平起平坐,第一次將中外的同等地位寫在了紙上。
而其家屬仍踞舊地,鼓釁起禍,以致欽差審理歸獄,於新任同知潘果,失撫綏新附之宜,遂罹重典。
縱使痛懲逆苗,撫綏百姓,俾得安*,亦難解於從前溺職之罪,若再不悉心籌畫,多方經理,或致被難貧民,尚有不得其所者。
明朝的政策雖説是撫綏和順導,但女真和朝廷的衝突卻從來沒有停止過。
總署大驚,復書日使,我朝撫綏藩服,因其請兵,故命將平其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