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觀察組織今天指出,**應立即釋放本月被任意拘留、惟恐已遭到強迫失蹤的三名知名律師。
根據*法規定,當一個國家的代理人拘留一個人並拒絕承認拘留此人或不透露此人的下落時,它就犯了強迫失蹤罪。
每一締約國應確保在其法律制度的認為,強迫失蹤的受害人都有權獲得賠償,並提示,公平和充分的賠償。
美國的報告稱,*也正在加強執行強迫失蹤,軟禁,非法扣押在“黑監獄”等方法懲罰社會活動者,*者和他們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