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無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參與行政程序。
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當交易行為所表彰的行為能力狀態與行為能力的真實狀態不一致時,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利益與善意相對人的利益便存在相互衝突的競存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