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石羊河流域排污權交易制度構建。
另一種方法是排污權交易制度。
本文運用了比較法學與法經濟學分析方法來探討排污權交易制度。
排污權交易制度作為一種法律化的環境經濟手段,已經普遍為發達國家所採用,我國也在部分地區進行試點。
在實施中,這四種治污手段各存不足之處,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提出了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新思路:*污染索取權與排污權交易制度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