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應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的內部治理和國有企業的外部治理,提出了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創新的基本思路。
會計誠信危機的根源在於國有企業委託人虛位,而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的缺陷則成為這場危機爆發的誘因。
改革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的基本思路,是用共同治理改造行政干預下的經營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