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據種類歸屬問題是電子*據研究的理論根基和前提。
應針對其特徵,明確其成為一種新的*據種類,並規範其*據規則。
其次,筆者認為測謊結論應當歸入*據種類中的鑑定結論,是科技*據的一種。
由於它與傳統的*據種類相比,具有顯著的高科技*,因此在訴訟的*活動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法官對這一*據種類並未給予足夠的重視,致使*人*言在民事訴訟中無法發揮其應有的*價值或者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