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大腦使用啟發法和經驗來決定某事是什麼樣子,經常跳過場景中出乎意料或新穎的方面。
例如“最低限度”和“最佳選擇”這兩條啟發法,會在一個序列線索中搜尋,直到它們找到在供選擇的種種行動方向中突出的那條線索。
在自然界中,父母似乎是運用單一原因啟發法來決定餵養哪些子女。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支持所有的類型,使已有的啟發法能夠工作,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他們用蠻力測試計算和啟發法尋找解決方案。
一百論及社會知覺的話,第一系統會使用捷徑,或稱啟發法,來得到關於另一個人的結論。
儘管如此,啟發法在多種情況下都行之有效。
該小組發現,在時間充裕的時候,人們更傾向於進行較多的計算推理,而當人們被迫立即做出反應的時,啟發法才會起作用。
但是,要判斷動作線索指向哪一個目的,就需要不止一條單一原因啟發法。
一百零對於社會人來説,在作出決策時採取窮盡策略是不現實的,因此,在不確定條件下人們常常採用啟發法的決策規則。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反常態也是合乎理*的,而啟發法也可以通過調整以支持這種做法。
啟發法包含一個終止原則,常常在只考慮幾條線索後就終止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