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買人之間惡意串通的,拍賣無效。
第三十七條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惡意串通, 實施前六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海事法院可以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人處最高應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二)承租人與供貨人惡意串通,騙取出租人資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