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針對我國公司法的修訂,對其中新出現的高管人員的範圍作了界定,將其界定為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總經理批准的呈批件必須抄送財務負責人,同時抄送設備部門。
曾任上海浦慶投資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上海九川投資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監,本公司財務負責人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泰*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華泰聯合*券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
我想,這是微軟的一根救命稻草。財務負責人們最討厭風險,也最不情願接受這一綠*軟件模式。
*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依法查詢的,可不填“申請單位法人代表或財務負責人簽章”一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