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可以直接挪用現金;他們可以因為行賄誇大人們的損失補償要求或對重建合同索取賄賂。
但是這案子沒完沒了地拖着,法官還向雙方索取賄賂。
“尤其是在這些環節,瀆職犯罪與賄賂犯罪互相交織,有的公開收受、索取賄賂,玩忽職守、放棄職責或濫用職權、優親厚友、以權謀私。
一旦針對索取賄賂的官員的指控隨後被提起,其他人會意識到巴蒂先生是認真的,而且買賣雙方對服務質量的報告會突然改善。
如此明目張膽索取賄賂的人,是含山縣交通運輸局原總工程師張孟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