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結論眼挫傷致近視由多種因素引起,經治療後大部分視力可恢復。
2、目的觀察眼挫傷病例前房角後退的程度、範圍及眼壓的變化。
6、結論針對異物傷、化學傷及眼挫傷進行治療,收到良好的效果。
3、方法 對116例 ( 14 5眼 )眼挫傷經直接檢眼鏡和三面鏡檢查及眼底熒光血管造影檢查。
9、方法對因角膜外傷後摘除眼球標本117例進行光鏡觀察,其中因眼挫傷致角膜裂傷18例,角膜穿孔傷99例。
8、目的應用熒光素和吲哚青綠眼底血管造影,瞭解眼挫傷後脈絡膜血管的病變。
1、眼挫傷後視力下降至眼前手動。
5、目的探討眼挫傷的預後及相關因素在司法評定中的規律*。
4、結論當眼挫傷眼部檢查未見明顯陽*體徵,而又主訴視力下降時,應進行屈光檢查,以確定有無眼挫傷後一過*近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