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後,農業縣鎮的財政收入開始下降,導致地方幹部採取強制手段向日益不滿的百姓抽税。
我國現有税權劃分格局確立於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
如何完善現行的分税制財政體制,是對於我國經濟自身發展至關重要的大事。
作為一種新的制度安排,分税制財政體制在運行中表現出了一系列的積極效應。
本文以個案研究的方法,選定一個熟悉的鄉鎮作為個案模型,對其自實行分税制以來的財政運行情況進行實*研究。
從1994年至今,分税制財政體制改革為推動我國財政管理體制和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我國現行的税收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礎上建立的。
實行財政部門預算是我國繼實行“分税制”財政體制和新的税收制度後,在財政支出管理上推出的一項重大管理改革。
如何合理確立地方税收立法權,是我國當前分税制以及税收法律體系完善需着力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