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質”不是唯一的事實標準:還存在心理事實,而且無法以任何的物質方式來解釋、*、或辯駁它。
1、客觀事實的*遵循的是自然科學規律,而心理事實的*遵循的是思維規律。
3、如果心理事實是相關於你的持存,你會是那個有你大腦的那個人。
5、為了發現“孔子之真”,梁漱溟先生採用了多種解釋方法,例如歸整法,本體詮釋的方法,基於心理事實探究倫理價值的方法,等等。
4、人所共知,個體與其他人或事物之間可以具有這類潛意識的同一*是一種心理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