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研究旨在探討司法賠償制度的理論基礎,試圖構建司法賠償的理論框架,並結合我國國家賠償法的修改重構司法賠償制度。
刑事賠償是國家賠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賠償的主要內容。
然而,我國的刑事司法賠償制度則是新*建立之後通過《國家賠償法》才正式確立的。
19世紀末葉,隨着國家*豁免理論的衰敗與權利運動的興起,司法賠償責任得到許多國家的承認。
司法賠償制度導源於公民權利意識的甦醒,其發展也與*理念的深入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