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現代林業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沒有集體林權制度的改革,農村改革是不全面的、不徹底的、不完善的。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改革集體林權制度。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開展,推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使得林農成爲了林業發展的重要主體。
6月15日,廣西召開了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權*發放情況調研工作會議。
隨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全面完成,廣西林業將得到更好更快的發展。
集體林權制度的改革在於所有權、經營權、處理權、收益權的落實。
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擴大國有林場和重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
隨着全面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森林防火面臨新的問題,森林火災預防和措施遇到新的挑戰。
集體林權的物權屬*主要體現在林地與林木的使用權以及林木的所有權方面。
永安林業要素市場的成功運作*,產權的流通有利於鞏固和發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
本文透過對建國以來我國集體林權改革的回顧,對其中一些特點和規律進行了總結。
農村綜合改革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開。
廣西召開了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權*發放情況調研工作會議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行了成功的探索。
2008年的《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加強了個體農戶對林地的使用收益權利。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繼土地家庭承包之後我國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次重大變革。
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全面落實,提前一年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主體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