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閲讀下列材料:
材料一 1604年英國眾議院對國王的抗辯書:“無論就尊嚴或權威而論,國內並沒有最高的常設法院足以和本國會的法院分庭抗禮,本國會的法院得到陛下的聖裁,給其他法院頒佈法律,但不接受來自其他法院的法律或法令。
——《世界通史資料選輯(近代部分)》
材料二 下面是《權利法案》中的部分引文:“凡未經國會同意,以國王權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實施之僭越權力,為非法權力。”
——《世界通史資料選輯(近代部分)》
請回答:
(1)材料一英國眾議院的抗辯書是針對哪一國王提出?英眾議院為什麼對國王提出*?
(2)概括材料二的主要主張。材料一、二在對待王權上有何明顯不同?
(3)《權利法案》的發表有何意義?
【回答】
(1)結束了英國國王的*統治,英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的資產階級*。
(2)君主立憲制思想。材料一主張王權凌駕於法律之上,材料二主張國王權要受到法律的制約。
(3)國王查理一世。查理一世相信“君權神授”,任意踐踏法律。
知識點:英國資產階級*
題型:材料分析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