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09年1月22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三鹿集團有毒奶粉事件相關責任人做出一審判決,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混合物“蛋白粉”的被告人張玉*、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混合物“蛋白粉”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被告人耿金平被判處死刑;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2468餘萬元。其餘18名被告也分別被判刑。被告單位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罰金4937餘萬元。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這部法律就*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環節做出了極有針對*的制度創新,以嚴防“三鹿事件”重演。據此回答下題。
法院對三鹿集團有毒奶粉事件相關責任人的判決表明了
①國家依法保護*羣眾的生命健康權
②我國法律靠國家強制力保*實施
③法律規範人們的行為、維護人們的合法權益
④只有當*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時法律才起作用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回答】
B
知識點:其他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