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衞賓服,夷蠻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順祀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脩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徵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有刑罰之闢,有攻伐兵,有徵討之備,有威讓之命,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有不至,則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