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當其衝的是,因為統購派購的制度未取消,農民缺乏平等進入市場的權利,再多的產品也無法通過商品轉化給農民帶來增收
第“一號文件”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取消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將農業税由實物税改為現金税。
到了,長達年的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被取消了
取消了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
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取消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
在這之後的《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取消了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採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
在這之後的1985年《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取消了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採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