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立法都對缺席判決制度做出了規定,成為現代民事審判制度的一大特*。
昨天,海淀法院宣判了一起“**豆腐”合同糾紛案,缺席判決五味齋飲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賠償張先生損失近4萬元。
文章最後對按撤訴處理制度與缺席判決制度的銜接問題進行了探討,以期我們民事撤訴制度更為*的運行。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缺席判決制度規定的過於粗疏,弊端較多.
從當事人程序參與的角度而言,缺席判決制度只能是一種例外而非常態。
有人告訴梅向東:“要害時刻,你被王局長的一泡尿給尿掉了。”梅向東心裏明白,這叫“缺席判決”,乃官場上頗為厲害的一手,屬難防之暗箭,怨不得誰。
並以此為基點,論*了缺席判決制度存在的理論和現實的必要*。
然而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中,缺席判決制度無疑是一種缺憾,與現行的訴訟經濟理念相違背,也不利於訴訟公正的實現。
第四部分:我國缺席判決制度的改革構想。
有人通知梅向東:“要害時間,你被王局長的一泡尿給尿掉了。”梅向東心裏理解,這叫“缺席判決”,乃官場上較為厲害的一手,屬難防之暗箭,怨不得誰。
我國應當借鑑國外先進的立法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建立缺席判決制度。
這些美國特工曾參與一系列的“非常規引渡”案,現均作為缺席判決。
定於2015年3月17日9時在本院王爺府法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我國缺席判決制度的完善。
第二部分:缺席判決制度的比較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