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李等據報上“鑑別手機真偽”的方法,得知自己的機內碼和機外碼不相符,屬於拼裝機。
1999年1月11日,李等據報上“鑑別手機真偽”的方法,得知自己的機內碼(電子串號)和機外碼(機身條紋碼)不相符,屬於拼裝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