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受雙方如果不存在任何文化差異,那麼傳者的文化意識也可以淡化乃至取消。
因此,充分研究廣告受眾,尋找適宜的創意和表現形式成了當務之急,文化是傳受雙方共享的信息資源。
任何一次跨文化交流要實現“共贏”,就必須建立在傳受雙方相互理解、溝通的基礎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