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尋釁滋事罪正確定罪量刑,需要對影響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和影響刑事責任情節的事實加以*。
因此有必要對我國的環境犯罪理論作進一步的探討,特別是其中的環境犯罪構成要件理論。
在*,社會危害*認識也是犯罪構成要件主觀罪過的重要內容。
罪名定義是犯罪構成要件的綜合,共有六大類型。
由於我國的犯罪構成是犯罪成立條件意義上的行為構成,實現其實質化只能通過對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解釋。
然後,以犯罪構成要件為切入點,對現行行賄罪的立法疏漏進行了探討和建議。
該部分介紹環境犯罪構成要件的通説基本內容,除此之外,將着重介紹在折中主義環境倫理觀視野中,環境犯罪在其構成要件上將會產生哪些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