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由省、自治區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並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出版物經營許可*》的樣式由新聞出版總署規定,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製。
直營連鎖門店不需單獨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
批准的,由新聞出版總署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