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時代週報記者統計,在日益增員的“打虎”名單裏,有很多人身依附和裙帶牽扯。
不少地方和單位,都有家長式的人物,他們的權力不受限制,別人都要唯命是從,甚至形成對他們的人身依附關係。
論漢代的豪民役使與人身依附關係的發展
這種人身依附關係有其經濟成因,由此決定了古代東方法律文化價值取向的基本特點是以確認等級依附關係為核心和目標。
當然,商品經濟的成份在*封建社會時期也並非始終絲毫都不存在,雙方當事人之間沒有人身依附*的勞動關係也是少量存在的。
區分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的根本分界線是人身依附*標準。
許多出類拔萃、品質優秀的人得不到提拔,而搞人身依附、攀龍附驥、善出“政績”的人被提拔到顯要位置和重要崗位。
豪強地主利用宗法、人身依附關係將賓客、宗人、依附農民等組織成私兵,並利用私兵對抗官府,逃避租税,參與*閥混戰。
漢魏之際人身依附關係向隸屬關係的轉化
特別是許多地區佃户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係也比北宋嚴重,他們被束縛在土地上,很少有退佃的自由。
在僱傭關係中,僱工與僱主的關係相對鬆散,不存在人身依附*。
愛不是將對方拘為人身依附而使之感同窒息,而是使雙方都擁有自由空間。
在家庭關係中,婦女的人身依附關係逐漸鬆弛並且取得了一定相對*的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