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08年3月14日,拉薩市發生*燒嚴重*犯罪事件。4月29日,拉薩市中級*法院對拉薩“3.14”*燒嚴重*事件部分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對30名被告人分別以防火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等罪行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這體現了
①司法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②行政機關嚴格執法、依法行政
③保障**和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職能 ④實施社會公共服務職能
A.①④ B.③④ C.②③ D.①③
【回答】
知識點:公民的*生活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