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履行義務,構建*民族關係
材料:2008年3月14日,拉薩極少數人進行打、砸、搶、燒破壞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危害*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遭到包括海外華僑在內全國人譴責和*。
(1)全國*譴責和*拉薩3.1*原因是什麼?
(2)從法律的角度講,進行打、砸、搶、燒破壞活動是一種犯罪行為,為什麼?
(3)為了構建*民族關係,青少年應該怎樣做?
【回答】
(1)3.1*遭到全國*譴責原因是什麼?
①這實質是企圖把*從祖國*出去②維護民族團結有重要意義:民族團結是國家統一,繁榮昌盛的前提和保*加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族*的共同願望
(2)進行打、砸、搶、燒的破壞行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行為違法*和刑罰當罰*等犯罪特徵
(3)青少年自覺履行維護民族的法定義務,努力做到三個尊重,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與破壞民族團結言行做鬥爭。
知識點:其他
題型: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