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歷史——選修1: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北周武帝時期制定的《大律》“凡二十五篇”,制罪“二十五等”,定罪1537條,“條流苛密,比於齊(北齊)法,煩而不要”、宣帝“更峻其法”,導致“上下愁怨”、“內外離心”。隋文帝取代北周建立隋朝,開皇初年兩次“更定新律”,史謂《開皇律》。
隋朝統治者鑑於《北齊律》“法令明審,科條簡要”,將其作為制定《開皇律》的主要參考,並“採魏、晉刑典,下至齊、樑,沿革輕重,取其折衷”,成文“十二卷”。新律制罪二十等,廢除“前代鞭刑及梟首”等“苛慘之法”,“以輕代重,化死為生”;定罪500條,刪繁就簡,比舊律減少死刑81條、流放刑154條、勞役刑等一千餘條。唐朝官修史書評價《開皇律》“刑網簡要,疏而不失”。
——據《隋書》
(1)根據材料,概括隋代法律制度改革的特點。
(2)根據材料並結合所學知識,簡析隋代《開皇律》制定的意義。
【回答】
(1)特點:改變了北周的嚴刑竣法,減輕刑罰;法律條文簡要而不繁瑣
(2)意義:總結和發展了前代立法的經驗;提高了法律的文明程度;為隋朝發展與強盛提供保障;為後世法制建設提供有益的借鑑。
【解析】
第(1)問,由材料“更定新律”“法令明審,科條簡要”“採魏、晉刑典”等可知,改變了北周的嚴刑峻法,減輕刑罰;對之前的法律兼收幷蓄、擇善而從;法律條文簡要而不繁瑣。
第(2)問,依據材料中舊法律侷限*造成的危害,並結合法律對國家建設的影響來分析。
【考點定位】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隋朝的改革·隋朝法律的改革
點睛:本題具有很強的發散*,*不像以往的選修題目那樣對材料內容歸納。它需要學生翻譯原文的同時還要對所學的與之相關知識的整合。需要學生對法律作用有較全面的認識,同時也需要學生有較強的文字表述能力。
知識點:歷史上的重大改革 日本仿效唐制的改革
題型: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