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閲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律應該和國家的自然狀態有關係;和寒、熱、温的氣候有關係;和土地的質量、形勢與面積有關係;和農、獵、牧各種*的生活方式有關係。法律應該和政體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關係;和居民的宗教、*癖、財富、人口、貿易、風俗、習慣相適應……這些關係綜合起來就構成所謂“法的精神”。
——摘編自[法]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材料二 美國官吏,有由選舉得來,有由委任得來的。從前本無考試的制度,所以無論是選舉,是委任,皆有很大的流弊。就選舉上説,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結國民,運動選舉;那些學問思想高尚的人,反都因訥於口才,沒人去物*他……就委任上説,凡是委任官,都是跟着大統領(總統)進退……將來中華*憲法,必要設*機關,專掌考選權。(*)從前設御史台諫的官,原來是一種很好的制度。從前美國有一位學者叫作巴直氏,他是很有名望的,著過了一本書,叫作《自由與*》,説明*的*劾權,是自由與*中間的一種最良善的調和方法。
——孫中山
1.根據材料一,概括孟德斯鳩“法的精神”的主要內容,並結合所學知識簡要説明這種精神在18、19世紀歐美國家的體現。
2.根據材料一、二並結合所學知識,分析與孟德斯鳩相比孫中山的*主張有何創新,並評析孫中山的*主張。
【回答】
1.主要內容:法律要與國家的自然狀態、生活習俗和*制度等相適應。
體現:美國1787年憲法運用了啟蒙思想,確立了適合美國國情的聯邦制原則、人*權原則、三權分立原則;法國在經歷了曲折的過程後,最後在1875年頒佈憲法,用妥協的方式確立了共和制,既實現了現代*,又適應了當時法國傳統勢力較強的國情。
2.創新:孫中山發展了孟德斯鳩的權力分立思想,提出把監察權(或*劾權)從立法權中分立出來;把考試權(或選官權)從行*中分立出來。
評析:進步*,在借鑑西方*文明的同時,注重同*傳統*文明的優點相結合;侷限*,沒有看到*體制的階級*和時代*,對當時*實現**的社會環境認識也不充分。
解析:本題考查孟德斯鳩與孫中山的主張。
1.第一小問主要內容,根據材料一“和國家的自然狀態有關係”“生活方式政體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等信息可直接得出法律要與國家的自然狀態、生活習俗和*制度等相適應:第二小問體現,根據所學美國的三權分立和法國*共和的相關知識即可得出。
2.第一小問創新,根據材料二“説明*的*劾權,是自由與*中間的一種最良善的調和方法”“將來中華*憲法,必要設*機關,專掌考選權”並結合所學,可得出其創新在於提出把監察權(或*劾權)從立法權中分立出來,把考試權(或選官權)從行*中分立出來;第二小問評析,應當從孫中山主張的進步*與侷限*兩個方面來展開,進步*強調把西方文明與*傳統相結合,而侷限*則聯繫資產階級的侷限*,如對*社會環境的認識不充分及*制度本身的階級侷限*等。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題型: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