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紐約福坦莫大學法學院的教授蘇珊。斯加福迪説,法官迴避了有關審美功能*最為激烈的爭論。
1、第十二條*陪審員的迴避,參照有關法官迴避的法律規定執行。
3、並不是每項活動獻金都會要求法官迴避,最高院説,“但是,這是個極端的案件”
5、一百台檢方則是沙盤推演,分析律師團可能針對法官迴避、閲卷時間不夠、法庭實況轉播等問題提出質疑,也擬妥因應對策。
4、並不是每項活動獻金都會要求法官迴避,最高院説,“但是,這是個極端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