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底,*有離休、退休、退職人員2929萬人,他們領取的離休、退休、退職金,人均相當於在職職工平均*的82%。
2、第7條電信事業或其服務人員對於電信之有無及其內容,應嚴守祕密,退職人員,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