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在去年秋天那場難解難分的重新計票風波中布什的法庭辯護律師,這位佛羅里達州塔拉哈西市的訴訟律師成了電視觀眾熟悉的人物。
他的法庭辯詞,在很多人看來,只是為了脱罪所做的狡辯,且內容荒唐不堪,引來無數吐槽。
在南方週末這個*比較激進的報紙上有個評論,寫道這個交通肇事逃逸案不能在脱離公眾關注和在線報道的情況下開庭辯論。
在經過一番法庭辯論以後,他既沒有要求陪審團考慮呈堂*供,更沒有詢問他們的決定。
在法庭辯論之後,小陳一方同意調解,而影樓方則拒絕了調解,法官沒有當庭宣判。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稱,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的案件,是有前提的,也就是事實清楚,*據充分,被告人自願認罪,並簽寫具結書,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
在法庭辯論階段,李某表示,自己沒有什麼可辯護的,人做錯了就要受懲罰,但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理。
外國律師是否可以出庭辯護還有待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