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繼承了*對慈善事業的供給和管理職責,尤其是南宋,還發展了福田院、居養院、安濟坊、養濟院、惠民*局等新的慈善機構。
大明的養濟院是從洪武七年開始開設的,鰥寡孤獨貧病無依者,乃至工匠、*人及其它老弱殘者,都是收養對象,院中還有醫官負責診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