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説也許是對的,至少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是為了找出一個基礎,剽竊問題就必須有一定的哲學依據。
在語言課程中,斯蒂文博士説正式的紀律處理案例還沒有激增,因為導師更傾向在課堂解決剽竊問題。
發達國家對學術剽竊問題都是慎重對待。
藝術家們拿剽竊問題開玩笑似乎無傷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