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嘗望其成立,嘗望其發達,則人之恩矣。
應嚴者:一則禮文疏淡,往還宜稀,書牘宜簡,話不可多,情不可密;一則剖明是非,凡渠部弁勇有與官姓爭訟,而適在吾輩轄境,及來訴告者,必當剖決曲直,毫不假借,請其嚴加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