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以後,置著作郎、撰史學士,算是有了正式負責修史的官員。
這套行之有效的程序構成古代官方的一種修史體系,它既有動員全國之力、使用激勵機制的經驗可資借鑑,也有官場人浮於事、散漫無紀的教訓值得汲取。
“雖然是國家修史,但是不能等同於過去的‘官修正史’。
史家傳統中有兩個觀念是很重要的,一是宗旨,修史之目的是彰善癉惡,樹之風聲。
盛世的修史與修志往往是同步的.
*古代關於史家修史致禍現象的探討十分豐富.
南北朝時,開始出現修史局和公卿宰相監修國史的情況。
黃氏對徐氏兄弟的《修史條議·理學四款》一一駁詰,最終促使徐氏兄弟放棄設置《道學傳》。
明代中後期的私人修史,形成嚴肅與諧趣兩種流派。
其後的官修史書也曾特意載錄此事,只是因為要為尊者諱,只含糊地寫道:……公遭豪奴折辱,強受之,而心以為恥,遂暗生髮奮自勵之念。
萬斯同“請以布衣參史局,不置銜,不受俸”,客居京師*南館20年修史。
但是,迄今為止,國家一直沒有成立國史館這一重要的修史機構,使得編修清史、*史,乃至於中華*共和國史的重要工作始終處於學術研究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