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封建王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一種統治制度。
*時期,雲南*閥在隴川、梁河等地建設治局,推行保*制,但封建土司制度延至建國前夕,統治阿昌族達年之久。
明代是廣西土司制度發展、完善的重要歷史階段。
從總體上看,元明時期廣西的土司制度是與當時土司統治區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
小説故事精*迂迴動人,以飽含*的筆墨,超然物外的審視眼光,展示了濃郁的民族風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機密。
明清時期青海地區的土族、撒拉族中也實行了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源遠流長,長期存在有其合理*,是*社會發展一定歷史階段少數民族地區行政建制的合理選擇。
土司制度是我國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一種特殊地方行政體制。
貴州惠水地區的八番土司便是土司制度歷史變遷的一個縮影。
我當了一輩子傻子,臨了我才知道,我不是傻子,只是在土司制度結束時,以一個傻子的面孔來這世上走了一遭。是的,上天讓我看見,讓我聽見,讓我置身其中,又讓我超然物外,上天是為了這個目的,才讓我看起來像個傻子。
只有這樣才能把*土司制度的研究引向深入。
闡明播州土司制度的歷史軌跡及其歷史作用,無疑有助於黔北歷史文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