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預約定價的税收管理。
實行預約定價制度可以較好地解決轉讓定價濫用和*雙重徵税或不徵税問題,提高税務部門工作效率。
税務機關在轉讓定價調查、預約定價和雙邊磋商中將會充分考慮*特殊因素對利潤的貢獻。